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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文多么美妙!歌词所以伴乐原不必以诗而妙它的意义已不尽可解但

2022-08-18 14:08:06 发布 浏览 832 次

序文多么美妙!歌词所以伴乐,原不必以诗而妙,它的意义已不尽可解,但就可解者说,却比序差得远了。此外如陶潜的《桃花源诗》,王羲之的《兰亭诗》,以及姜白石的《扬州慢》词,虽然都很好,但风味隽永,似都较序文逊一筹。这些实例很可以证明诗的风格不必高于散文。

二 实质上的差异

形式既不足以区分诗与散文,然则实质何如呢?有许多人相信,诗有诗的题材,散文有散文的题材。就大体说,诗宜于抒情遣兴,散文宜于状物叙事说理。摩越(J. M. Murry)在《风格论》里说:“如果起源的经验是偏于情感的,我相信用诗或用散文来表现,一半取决于时机或风尚;但是如果情感特别深厚,特别切己,用诗来表现的动机是占优胜的。我不能想象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集可以用散文来写。”至于散文有特殊题材,他说得更透辟:“对于任何问题的精确思考,必须用散文,音韵拘束对于它必不相容。”“一段描写,无论是写一个国家,一个逃犯,或是房子里一切器具,如果要精细,一定要用散文。”“风俗喜剧所表现的心情,须用散文。”“散文是讽刺的最合式的工具。”征诸事实,这话也似很有证据,极好的言情的作品都要在诗里找,极好的叙事说理的作品都要在散文里找。

着重实质者并且进一步在心理上找诗与散文的差异,以为懂得散文大半凭理智,懂得诗大半凭情感。这两种懂是“知”(know)与“感”(feel)的分别。可“知”者大半可以言喻,可“感”者大半须以意会。比如陶潜的“采菊东篱下,悠然见南山”两句诗,就字句说,极其简单。如果问读者是否懂得,他们大半都说懂得。如果进一步问他们所懂得的是什么,他们的回答不外两种,不是干脆地诠释字义,用普通语言把它翻译出来,就是发挥言外之意。前者是“知”,是专讲字面的意义;后者有时是“感”,是体会字面后的情趣。就字义说,两句诗不致引起多大分歧;就情趣说,则仁者见仁,智者见智,就各个不同了。散文求人能“知”,诗求人能“感”。“知”贵精确,作者说出一分,读者便须恰见到一分;“感”贵丰富,作者说出一分,读者须在这一分之外见出许多其他东西,所谓举一反三。因此,文字的功用在诗中和在散文中也不相同。在散文中,它在“直述”(state),读者注重本义;在诗中它在“暗示”(suggest),读者注重联想。罗斯教授(J. L. Lowes)在《诗的成规与反抗》一书里就是这样主张。

在大体上,这番话很有道理,但是事实上也很多反证,我们不能说,诗与散文的分别就可以在情与理的分别上见出。散文只宜于说理的话是一种传统的偏见。凡是真正的文学作品,无论是诗还是散文,里面都必有它的特殊情趣。许多小品文是抒情诗,这是大家公认的。再看近代小说,我们试想一想,哪一种可用诗表现的情趣在小说中不能表现呢?我很相信上面所引的摩越的话,一个作家用诗或用散文来表现他的意境,大半取决于当时的风尚。荷马和莎士比亚如果生在现代,一定会写小说;陀斯妥耶夫斯基、普鲁司特、劳伦斯诸人如果生在古希腊或伊丽莎白时代,一定会写史诗或悲剧。至于诗不能说理的话比较正确,不过我们也要明白,诗除情趣之外也都有几分理的成分,所不同者它的情理融成一片,不易分开罢了。我们能说希腊悲剧和莎士比亚悲剧里面没有“理”么?但丁的《神曲》和哥德的《浮士德》里面没有“理”么?陶潜的《形影神》以及朱熹的《感兴诗》之类作品里面没有理么?举一个很简单的例来说,同样情理可表现于诗,亦可表现于散文。《论语》里“子在川上曰:‘逝者如斯夫,不舍昼夜’”一段是散文;李白的《古风》里“前水复后水,古今相续流;新人非旧人,年年桥上游”几句是诗。在这两个实例里,我们能说散文不能表现情趣或是诗不能说理么?摩越说诗不宜于描写,大概受莱辛(Lessing)的影响,他忘记许多自然风景的描写是用诗写的;他说诗不宜于讽刺和作风俗喜剧,他忘记欧洲以讽刺和风俗喜剧著名的作者如亚里斯多芬、纠文纳儿和莫里哀诸人大半采用诗的形式。从题材性质上区别诗与散文,并不绝对地可靠,于此可见。

三 否认诗与散文的分别

音律和风格的标准既不足以区分诗与散文,实质的差异也不足为凭,然则我们不就要根本否认诗与散文的分别么?有些人以为这是唯一的出路。依他们看,与诗相对待的不是散文而是科学,科学叙述事理,诗与散文,就其为文学而言,表现对于事理所生的情趣。凡是具有纯文学价值的作品都是诗,无论它是否具有诗的形式。我们常说柏拉图的《对话录》、《旧约》、六朝人的书信、柳子厚的山水杂记、明人的小品文、《红楼梦》之类散文作品是诗,就因为它们都是纯文学。亚里士多德论诗,就是用这种看法。他不把音律看作诗的要素,以为诗的特殊功用在“模仿”。他所谓“模仿”颇近于近代人所说的“创造”或“表现”。凡是有创造性的文字都是纯文学,凡是纯文学都是诗。雪莱说:“诗与散文的分别是一个庸俗的错误。”克罗齐主张以“诗与非诗”(poetry and non——poetry)的分别来代替诗与散文的分别。所谓“诗”就包含一切纯文学,“非诗”就包含一切无文学价值的文字。

这种看法在理论上原有它的特见,不过就事实说,在纯文学范围之内,诗和散文仍有分别,我们不能否认。否认这分别就不是解决问题而是逃避问题。如果说宽一点,还不仅纯文学都是诗,一切艺术都可以叫做诗。我们常说王维“诗中有画,画中有诗”。其实一切艺术到精妙处都必有诗的境界。我们甚至于说一个人,一件事,一种物态或是一片自然风景含有诗意。“诗”字在古希腊文中的意义是“制作”。所以凡是制作或创造出来的东西都可以称为诗,无论是文学,是图画或是其他艺术。克罗齐不但否认诗与散文的分别,而且把“诗”、“艺术”和“语言”都看作没有多大分别,因为它们都是抒情的,表现的。所以“诗学”、“美学”和“语言学”在他的学说中是一件东西。这种看法用意在着重艺术的整一性,它的毛病在太空泛,因过重综合而蔑视分析。诗和诸艺术,诗和纯文学,都有共同的要素,这是我们承认的。但是我们也应该知道:它们在相同之中究竟有不同者在。比如王维的画、诗和散文尺牍虽然都同具一种特殊的风格,为他的个性的流露;但是在精妙处可见于诗者不必尽可见于画,也不必尽可见于散文尺牍。我们正要研究这不同点是什么。

四 诗为有音律的纯文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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